【导读】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选调干部4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北京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在京公务员开展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面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北京市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公开选调43名干部。其中,员额法官职位一(知识产权审判方向)8名,员额法官职位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方向)5名,法官助理职位一(刑事审判方向)10名,法官助理职位二(知识产权审判方向)10名,综合文字职位1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风优良。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报考员额法官职位年龄一般在4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21年9月);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综合文字职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21年9月)。
4.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含2年)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5.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心理素质好,抗压能力强。
6.本科阶段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具有《公务员法》《法官法》等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2.工作中曾发生较大失误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4.档案存在造假或者其他较严重问题,或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瞒报或漏报情节较重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造成较严重不良影响的。
8.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不得报名。
9.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二)具体职位条件
1.员额法官职位一(知识产权审判方向)8名。面向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符合《法官法》关于法官任职有关要求及员额法官入额工作要求,现任三级高级法官或任四级高级法官3年以上(法官等级任职时间与套改前相应职务层次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具有相关审判工作经历5年以上。大学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调研文字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强。
2.员额法官职位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方向)5名。面向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符合《法官法》关于法官任职有关要求及员额法官入额工作要求,现任三级高级法官或任四级高级法官3年以上(法官等级任职时间与套改前相应职务层次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具有相关审判工作经历5年以上。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调研文字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