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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3人

2021-08-18  |  来源: 平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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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北京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3人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进行庭前准备,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等工作;

2、整理案件争议焦点,协助法官办理委托评估、鉴定、审计等事项;

3、协助法官调查取证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的来访和阅卷事宜,接收、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具收据;

4、审查、送达诉讼材料,搜集整理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督导调研;

5、校核、印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6、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等工作;

7、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民主公开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报名截止时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及法律相关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名时间以投寄资格审查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

2.报名方式:填写《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表》电子版可以登录“北京法院网(网址:http://bjgy.chinacourt.org)”或关注“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后扫描对应二维码进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3.选择报考法院:根据《北京相关法院招聘计划》(附件2),每名考生至多可以报考二个法院,分别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优先。考生不得报考没有招聘计划的法院。

4.符合任职回避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3)的相关要求,考生原则上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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